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在读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和《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关于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为了高效推进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获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校长奖学金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研究生校长卓越奖学金或拔尖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不要求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
二、评定对象
1.2020级直博生。
2.2021-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含港澳台博士生)。
3.2022-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含港澳台硕士生)。
以上港澳台研究生此次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参与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奖学金(简称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相关通知)。
要求:以上研究生需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如仍在原单位或其他单位享受职工全部待遇或部分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劳酬等)一律不能享受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每学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上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4.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2024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到校情况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附件:“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5.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7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三、评定依据
1.根据学校《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定。
2.根据学校《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同)实施细则。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信息系统录入
9月11-17日,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科研管理”栏,将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A、信息报表填写与支撑材料提交(9月11日-9月14日)
9月11日-14日,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生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各类奖助学金及评优工作以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为依据,根据不同评奖、评优要求对信息表采集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其中各类型采集数据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本次信息采集表请在9月14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给年级负责人(22级硕士/博士发黄海东:224812255@csu.edu.cn、23级硕士/博士发张世成:1252583574@qq.com、21级博士(含20级博士)发张彦鑫:1053199144@qq.com、24级硕士/博士发肖天宇:1390192612@qq.com),各年级负责人在14日18:00前将电子档汇总发送到1390192612@qq.com;(注:高年级信息采集(附件5)表共有8张sheet表,每位同学都需认真完整地填写,若无其他论文、竞赛获奖等成果则只需填写sheet表1基本信息;一年级新生只需填写附件6 sheet表1,并提交1张电子证件照,命名为:学号+姓名,如“244812011-张三”)。
9月14日前,研究生同步将打印好的学术成果纸质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所有纸质支撑材料请在右上角注明学号、班级、姓名),导师认可并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B、学院初审并公示、软著答辩(9月15日-9月20日)
C、奖助学金系统申请(9月23日-9月25日)
9月23日-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我要申报”,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及等级的相关条件,如实在线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录入相关信息后保存,再次校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点击“详细”,打印“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高年级学生的助学金也必须按上述办法进行申请,因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是一同申请的,如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则此时学业奖学金申请等级填写为“无”。
D、学院复审(9月26日-9月30日)
E、学院组织公开答辩(10月8日-10月9日)
F、学院公示及最终材料提交(10月10日-10月15日)
10月15日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公示同时各研究生按照公示结果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学术成果支撑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无需胶装,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请在成绩单右上角注明学号、班级、姓名),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5日12:00前提交至世纪楼1311。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最终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五、学生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按奖助学金类型、培养层次(博、硕士)、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分别整理后上报(奖学金类型为学业奖学金三个等级、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三个等级),由学生提供;
②支撑材料复印件(校长奖学金需一式三份,其他奖学金一式一份),由学生提供。
装订顺序如下:
⑴相关奖学金申请表
⑵研究生成绩单
⑶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⑷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 of Science、知网等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论文的相关信息并提交,已发表的成果查阅附件7,在线发表的成果查阅附件8。
⑸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研究生获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材料留二级单位保存备查。
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所有拟推荐人的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名分别设置为“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答辩PPT”、“姓名-学号-卓越、拔尖奖学金答辩PPT”、“姓名-学号-创新奖学金答辩PPT”,由学生提供。